教育学专业
教育学专业
- Department of Education
- 教育学硕士· 教育学博士
教育目标
通过培训课程进修,研究有关教育学全局的理论和实际,使学生成为教育学专家,具备专业知识和力量。为此,教育专业为了系统的研究,将专业领域细分为教育课程、教育技术、教育心理、测定评价、教育行政、终身教育,同时对各领域进行综合观点融合研究。研究生在获得学位后,可以从事多种领域的专家工作。
专业及研究领域
教育学(教育课程、教育技术、教育心理、测定评价、教育行政、终身教育)
教授介绍
姓名 | 职级 | 最终学位 | 专业领域 | 研究领域 |
---|---|---|---|---|
柳坪洙 | 教授 | 教育学博士 | 教育行政 | 学校经营,终身教育,青少年教育 |
徐在福 | 教授 | 教育学博士 | 教育史·哲学 | 教育史,终身教育,多文化教育 |
崔知恩 | 副教授 | 教育学博士 | 教育心理 | 创意性,英才,心里检查,学习咨询 |
金㻉敬 |
副教授 | 教育学博士 | 教育技术 | 教学方法,教学设计,科技基础教育 |
盧彦京 |
副教授 | 教育学博士 | 教育推测.统计 | 纵向研究方法论,构造方定式模型,混合模型 |
专业规定
- 硕士课程:无教师资格证者,在以下选修科目中须修满9学分以上。 - 选修科目有:教育学概论、特殊教育学概论、教职实务、教育哲学、教育史、教育社会学、教育心理学、教育课程、教育方法及技术、教育行政及经营、学校暴力预防及学生的理解。
- 博士课程:毕业于特殊研究生院及非教育专业者,须在以下选修科目中修满9学分以上。 - 选修科目有:终身教育论、教学设计、学校心理学、教育者领导能力、学校文化探索、教育研究方法。